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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违规违纪考生处理公告(二)

时间: 2024-04-0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编辑: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违规违纪的69名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4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给予2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23131715、216421484604

  (二)给予2人《申论》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21483404、216405670504

  二、对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离场的1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给予1人《申论》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01322322

  三、对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的18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给予18人《申论》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22594420、216405660406、216422601916、216422591012、216401210513、216401260630、216401242821、316405693211、326423022612、116401181714、116401160423、116423080508、116423072407、116422564311、116423095130、116405652105、116402394606、116405650126

  四、对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2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给予2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01230622、216421473011

  五、对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24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给予17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326423034725、116423063322、116423108309、116423095510、116423095520、216423153725、116401183409、216401360718、216421511516、316402441822、216402422902、216401190622、216401340219、216401342820、216402400214、216421482108、316405690717

  (二)给予6人《申论》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02422930、116423050112、116423061727、116423094726、116401164024、326423031115

  (三)给予1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326423023829

  六、对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2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给予2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326423043407、326423043408

  七、对未带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且考试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验的18人,给予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给予11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01271311、216401291428、116401183312、216401363407、216401251313、216402421908、216402420830、116405651914、316405692302、216405675527、216405663102

  (二)给予3人《申论》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01300928、116423080609、216405670703

  (三)给予4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16401240201、316401382128、216421531429、31642256601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