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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2-06-15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编辑:马杰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2号),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试点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150分),我区达到合格标准的人数为3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9号),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达到合格标准的人数为17人,其中初级7人、中级10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格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1年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区内合格分数线的函》(宁人社函〔2012〕82号)精神,确定我区2011年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区内成绩合格线为7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我区达到区内合格标准的人数为7人。

  以上合格人员考取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考取全国标准的考生或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人事处(人力资源部),在文件下发两个月内,携带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于每周一、周四下午3:00—6:00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楼大厅)办理证书。

  附件:

  1.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标准合格人员名单

  2.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区内标准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