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集中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报考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由各招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各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具体人员名单另行发布,免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取得体检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同一职位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提供相关基层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面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招考职位的,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其身份进行核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面向当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招考职位的,须提供《2026年艰苦边远地区面向当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招考公务员报考者工作经历审核表》(样表见附件)。
(五)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有关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证明。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考入普通高校前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户籍证明、在宁夏参军入伍的相关证明。
(六)报考面向在岗辅警、具有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经历、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的报考者,须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工作简章》及职位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七)报考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考职位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考入普通高校前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户籍证明。
(八)报考面向2026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经考试取得录用资格的,还须在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九)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入党时间(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
(十)职位要求具有各类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
(十一)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除提供本人户口簿外,还须提供父母一方能够佐证其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簿。
(十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工作程序
各招录机关负责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对其进行初审。材料收齐并初审后,由招录机关统一送自治区公务员局集中进行资格复审。
五、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中明确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体检资格。凡被取消体检资格的,各招录机关要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二)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地点由各招录机关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不按时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报考者应积极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确认资格复审有关事宜(招录机关联系电话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及时向招录机关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附件:2026年艰苦边远地区面向当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招考公务员报考者工作经历审核表(样表)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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