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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7〕286号
关于公布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统计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7号),2016年度全国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我区有42人达到合格标准,其中初级13人、中级29人。以上初、中级考试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3号),2016年度《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150分),我区有3人达到国家统一合格标准,将由全国统计考办统一核发“2016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经研究,2016年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区内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我区有7人达到区内合格标准,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年,合格人员可申报参加2017年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的评审。以上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通过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
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考生本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
附件:1.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标准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统计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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