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8-03-26 来源: 编辑:
宁人社函〔2017〕372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6号),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语种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8人,合格人员专业资格(水平)取得时间为2016年11月6日。
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考生本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
附件:2016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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