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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6号),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583人,其中:药学专业合格300人,中药学专业合格283人,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
合格证书领取可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选择EMS快递送达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 )“证书申领”栏目,下载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后发送邮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邮箱(nxrskszxfwdt@126.com)。经审核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20元/人。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张磊(服务电话:13519298181)联系查询。
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19年5月21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有关规定处理(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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