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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级造价师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8日。
一、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反映拟合格人员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来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如经查实,拟合格人员有虚假报名承诺或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行为,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的处理。
举报电话:0951-5099130、5099131,地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邮编:750001。
二、资格审核
请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于9月21日至9月28日(工作日)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之一)及免试相关证件,到报考专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增报专业拟合格人员不进行资格复审。
三、联系方式
1.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土木建筑、安装工程专业):0951-5058495(工作日)
2.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交通运输专业):0951-6076644、6076834(工作日)
3.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水利工程专业):0951-5552277(工作日)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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